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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六十二章 舔狗

作者:纯洁滴小龙

    魔临正文卷第两百六十二章舔狗走夜路,



    碰见吊在树上呼救的女人;



    这种开篇,郑伯爷见得多了,若是魔王们都在身边,郑伯爷不介意去救一救,纯当是闲来无事时找点乐子;



    但现在,他懒得理会。



    同样懒得理会的,还有公主。



    郑伯爷是不信公主的弩箭是射偏了的,但他真心觉得自己背上的公主二话不说直接给那女人射死的行为,做得是真心漂亮。



    既然你家里人都被盗匪给杀了,你自己看样子也被盗匪侮辱过了,



    人间你已不值得,活下来大概也是继续承受着无边痛苦与梦魇,



    那我们就送你下去和家人团聚吧。



    阿弥陀佛。



    然而,事情的发展似乎总要让你强行被拉入,明明预感到是个坑,你也打算绕过去了,绕了一半时,才发现这个坑比想象中还要大。



    女人此时给人的感觉,完全就是厉鬼形象。



    这个世界,是有“灵”的,魔丸这种舶来品先不算,就是在不久前,郑伯爷也曾见过摄政王引“灵”入体,而在更早时,郑伯爷也拿到过一块玉人令。



    若是再要细究的话,沙拓阙石死后变成僵尸,也是这一现象的一种具体呈现。



    但其他的,不管哪样,都很稀有,偏偏郑伯爷现在遇到的这个,就显得有些廉价了。



    很早以前郑伯爷就确定过一件事,那就是他并非是什么天选之子,否则无法解释哪个天选之子每次冲阵时都会遭遇暗箭和意外;



    所以,郑伯爷并不认为自己背着个公主走个夜路也能讨个头彩,撞见个什么大宝贝。



    公主见到女鬼向自己扑来时,本能地抓紧了郑伯爷的肩膀。



    在这个时候,公主自然觉得郑伯爷才是自己最能依靠的人。



    郑伯爷在公主抓紧自己肩膀时,



    本能地喊道:



    “儿砸!”



    在这个时候,郑伯爷自然觉得自家儿子才是自己最能依靠的人。



    “砰!”



    魔丸从公主衣袖里疾驰而出,直接撞在了那女鬼身上。



    女鬼宛若断线的风筝,砸落在了地上。



    但落地后,却猛然化作一团绿色的迷雾飘散开。



    魔丸悬浮在空中,



    身形开始显化,



    是一个婴儿的形象。



    “灵?”公主惊呼。



    她知道自家皇兄身边有一个灵,没想到自家丈夫身上,也有一个。



    他身上,到底还隐藏着多少秘密。



    不过,



    刚刚他喊什么来着?



    绿雾开始弥漫开,像是融入了四周的环境。



    魔丸有些疑惑,目光在周围逡巡,不像是在搜查着女鬼,而像是在找寻着其他的东西。



    “嗡!”



    就在这时,



    一道箭矢破空之音传来。



    “唧唧!!!!!”



    紧接着,是高频的惨叫声,不是人的叫声,而像是某种动物。



    倏然间,



    郑伯爷只感觉自己眼前视线一阵模糊,但很快就又恢复正常。



    魔丸则直接飞了回去。



    在郑伯爷的视野里,前面是有一棵树,树上是有一根绳子,但绳子上绑着的不是什么女人,而是一只黄鼠狼,也就是黄皮子。



    树下,是有一团垒砌起来的一圈,但里头的火早就熄灭了,而且看样子熄灭很久了。



    那只黄皮子身上有一个窟窿,树上还插着一根弩箭,显然是先前公主射出的那一根。



    所以,先前根本就不是什么女鬼,而是这黄皮子弄出来的幻境。



    怪不得魔丸一出来就在那里迟疑和搜寻,显然,魔丸是发现不对劲了。



    但似乎没等魔丸做下一步动作,附近,就又有人射出了一箭帮忙破了局。



    郑伯爷知道,黄皮子似乎是能通过释放出某种致幻的气体来干扰和影响人的心神,而魔丸的能力,一则在于对灵魂体的对决,二则在于进入郑凡体内对郑凡实力进行一种加持。



    而这种致幻气体,理论上而言,还是属于一种“物理实际”的范畴。



    毕竟,你不可能让魔丸出来就开始学薛三那样研制什么解药帮忙解毒,人家专业不是这个。



    “我们,是被祟了么?”公主自言自语道。



    楚地多妖,当然了,相较于人的数量而言,妖,当真是无比稀少的了,但类似这种山精野魅对人进行戏弄甚至是戕害的事儿也并不算罕见。



    “你们没事吧?”



    这时,前面走出来一个中年男子,男子头发半白,手中拿着一张弓,看起来,应该快五十了。



    “多谢壮士相救。”郑伯爷感谢道。



    虽说以魔丸的能力,也就再多要一点时间就能找到目标从而破除眼前的局面,但人家毕竟是出手帮了你的。



    男子有些警惕地在前头停了下来,问道:



    “你们是什么人?”



    公主开口道:“我们是逃人,我父不允许我嫁给贱民,所以我让他带我逃出家里。”



    这倒是符合二人的形象,也算是最为贴切的谎言。



    男子眯了眯眼,目光在郑凡和公主身上逡巡一轮后,道:“我叫江虎,这这山中的猎户,你们先前是被黄狗子祟到了,只是可惜了,先前我那一箭虽说射中了那条黄狗子,但没能射中要害,还是让他给逃了。”



    说着,



    江虎看了看郑凡,



    道:



    “贱民娶贵女,呵呵,倒是有胆量有气魄,你们这是在逃亡么,不如去我那里歇一晚?”



    “如此,就麻烦虎哥了。”公主应了下来。



    就这样,江虎在前面带路,郑凡背着公主跟在后面。



    其实,郑凡一直很想问那条叫“小青”的青蟒为何没有事先做出预警?



    魔丸属于灵魂体,对灵魂方面比较敏感,但那条青蟒算是妖兽,不管那黄鼠狼叫黄皮子还是叫黄狗子,既然能迷惑人心,显然已经属于成精的一类了。



    按理说,那条青蟒应该会做到提前预警的。



    但结果,不光没预警不说,就是这猎户出现在这里,青蟒也没反应。



    这就是很大的不寻常。



    不过,这会儿不是说话的时候,一般来说,猎户的耳朵都极为好使。



    江虎将郑凡二人带到了一处木屋前,其推开木屋门,里面传来了妇人的声音。



    “可是回来了。”



    “黄狗子闹腾。”



    “是么,这两年山里不太平啊,咦,还带了人回来?”



    “说是逃人,我带回来歇息一晚。”



    “好,我去准备点吃食。”



    郑凡和公主进了屋,看见一个妇人在忙着给木屋中央的火炉里添柴火,又架起了锅,开始往里头加水。



    “这是贱内。”江虎介绍道。



    郑凡行礼道:“见过嫂子。”



    公主也行礼道:“见过江家嫂嫂。”



    “哎哟,干嘛这般多礼数,弄得人家怪不好意思的,你们先坐着,我这就煮点汤食来给你们吃。”



    江虎示意郑凡和公主围着火炉坐下烤火,随即问道:



    “这是要往哪里逃去?”



    不等郑伯爷开口,公主就直接道:“还不清楚,本想着先进山躲开再说,现在想想,可能要翻过山,去晋地。”



    “去晋地?”猎户有些意外道,“那里可是在打仗。”



    公主点点头,有些委屈道:“可楚地,已没我二人容身之处了。”



    听到这话,江虎有些咂舌道:“看来,呵呵,看来弟妹出身不简单啊。”



    能说出楚地容不下的话,证明女方的门第,真的很高,普通的楚地贵族,还真做不到这种影响力。



    “来,让一下。”



    妇人走了过来,先将一些切好的腌肉放入锅中,随后,又放入了宽粉条,最后,盖上了锅盖。



    “多谢嫂夫人。”郑凡笑道。



    “相逢是缘,我们住这山里,也很少能多个人一起坐在这儿吃饭,也没个客人。”



    江虎笑着点点头,随即,他又开口道:“从这里入晋,得走好远,山路不好走,更何况还得过些密流。”



    最好走的路,当然是镇南关了,但镇南关那里楚国大军林立,斥候遍布,郑伯爷自是不可能从那里走的。



    不过,郑凡没开口回答,而是等着公主开口,因为从一开始公主自我介绍时,郑伯爷就感觉有些不对。



    屈氏大婚的风波,其实早已经在楚地宣扬开了,因为在场的贵族实在是太多,事情的影响也实在是太大,想遮掩也遮掩不住。



    事实上,郑伯爷一路打着押送粮草向镇南关的名义行进时,周边一同上路的粮商们每天谈论得最多的,也是这个话题。



    有人捶胸顿足,觉得大楚这次大失颜面;



    有人幸灾乐祸,看屈氏倒霉吃瘪很有意思;



    有人感慨燕人那位平野伯若是这次没将其留在楚地,要是让他带着公主安然回去,那这声望叠加起来,将难以想象。



    郑伯爷每每都蹲在边上,听着他们聊,他们聊得很起劲,郑伯爷听得也很起劲。



    可能,现在还只是在楚地范围传播,再过个十天半月,这件事应该会传到燕乾之地去,这注定,是今年开年最大的一件“老百姓喜闻乐见”的事儿。



    所以,虽说江虎是个猎户,常居山中,但谁能保证他中途没下过山,没听到过这件事?



    若是他听过这件事,那按照公主的自我介绍,暗示性,就很明显了。



    只是,郑伯爷并不觉得公主不清楚这一点,她不是傻白甜,她这般说话自然有她的道理。



    而且,郑伯爷也不担心公主会反水,她要是想反自己,早在皇室别苑时就能出手了,没必要涮了屈氏和皇族面子后临了这时再反水。



    “是的,所以我想请虎哥给我们做向导。”



    听到这话,妇人先是一愣,似乎没想到这位姑娘会提出这个要求。



    郑凡则留意到了妇人发髻上的簪子;



    虽说无论上辈子还是这辈子,郑伯爷对这些名贵首饰金银玉器都没什么兴趣和概念,但架不住自己发达后生活条件好转了,使得一些名贵的首饰配饰这类的东西,已经成了家里很常见的东西。



    颇有一种溥仪去古玩店的感觉:我没系统地研究过,但我家里这些都很寻常。



    这枚簪子,不便宜,而且用料也不是普通的金银。



    再加上下粉条时的“豪情”,郑伯爷脚下还有两根粉条段子落在那儿呢,妇人也没捡起来再丢进去。



    江虎摇摇头,道:“抱歉。”



    这是直接拒绝了。



    郑伯爷默默地端起面前盛着水的碗,喝了一口水,他没说我会付银子的蠢话,很明显,这户人家不缺银子,或者说,不是很在乎银子。



    公主抿了抿嘴唇,道:“公孙将军可还好么?”



    江虎目光当即一凝,妇人则吓得不住后退,撞在了桌子上。



    郑伯爷继续喝水,神态自若,仿佛一切尽在掌握之中,其实他连公孙将军是谁都不清楚。



    江虎舔了舔嘴唇,问道:“姑娘,你到底是谁?”



    公主没急着暴露身份,反而笑了笑,道:“想当年,公孙氏是虽说不是家大业大的名门望族,和屈氏这类比不了,但依靠着一手驯兽的本事,数代把持着御兽监掌事之职,多少大族权贵为了获得一头名兽而对其客客气气,可称清貴。



    没想到,如今却落到这般地步,当真是令人唏嘘。”



    江虎没去摸自己的刀和弓箭,只是拍拍手,道:“倒是有趣,没想到我躲藏在这里,也能被凤巢的人给找到。”



    “您多虑了,我不是凤巢的人,我家男人,也不是,我们,只是逃人。”



    “你以为,我会信?”



    公主默默地解开自己的衣服,将自己的左臂露了出来,左臂上还有着凝固着的蜡,但完全可以透过蜡看见里头的火凤印记。



    妇人直接惊呼道:



    “皇族!”



    江虎有些迟疑地看向自己的妻子。



    妇人则对着江虎肯定地点点头,道:“是火凤印记。”



    江虎眼里露出了思索之色,然后,猛地伸手抽出自己的猎刀,不是指向公主,而是指向郑伯爷。



    郑伯爷依旧端坐在那里,神色如常。



    泰山崩于面前而不变色,这是专业练过的。



    不过,妇人似乎比这个男人,更有见识。



    “前日下山,听闻了我大楚刚前些日子刚发生了一件大事,说是一位燕国的伯爷,在屈氏和公主大婚那一日,当着众人的面,劫走了四公主殿下。



    真没想到,



    鄙人深居大山,居然能碰上大燕的平野伯。”



    郑伯爷将碗放下,打开锅盖,看了看,道:



    “不知道粉条煮好了没。”



    他是不打算插话的,让公主说就是了。



    对于如何当甩手掌柜这件事,郑伯爷也是专业的。



    “公主………公主殿下。”



    妇人先对着公主跪伏下来。



    江虎见状,目光里有些犹豫。



    公主也无视了江虎,转身,主动伸手搀扶起妇人,道:“敢问嫂夫人何姓氏?”



    “罪妇姓公孙,名玲。”



    “原来是嫂夫人出身于公孙氏。”



    “是,罪妇夫君曾是家父麾下亲卫,郢都之变那一夜,夫君护我离了京,躲入这深山中来。”



    “辛苦嫂夫人了。”



    公孙氏,世袭御兽监掌事,但却在近一年前的一天忽然消亡。



    消亡的原因在于,公孙氏追随的是大皇子,先皇驾崩后,大皇子率先起事,想要在京城也就是郢都率先发难,掌握朝政。



    公孙氏更是发动族内亲兵连带着不少御兽监内的妖兽加入,然而四皇子却早已得到了皇族禁军的效忠,数路皇族禁军直入郢都,加上巫正们也站在了四皇子身后,大皇子在郢都的叛乱可谓是被无情地扑灭了。



    大皇子被故意放出郢都望其继续吸引簇拥好一并收拾,而公孙氏,则在那一夜被灭族。



    妇人叫公孙玲,其父应该是公孙氏家主,也就是说,公主的亲哥哥,是眼前这个妇人的灭族仇人。



    江虎看着郑凡,缓缓地放下了刀,重新坐了下来。



    郑凡拿起勺子,见女人们没功夫,就自己开始搅动锅内,防止粉条打底。



    妇人虽是公孙氏族人,但真正有本事的,应该是这位江虎。



    这也就可以解释为何青蟒会主动避开他了,因为当年公主以自身火凤精血吸引来青蟒后,按照皇族传统,会将青蟒移交御兽监进行驯服。



    青蟒应该是感受到了江虎身上的气息,这才主动避开。



    所以啊,畜生终究是畜生,关键时刻就是靠不住。



    郑伯爷觉得,等回去后,那条青蟒得交给魔王们好好驯服一下,灌输点“忠诚”意识。



    然后,



    现在想来,



    那黄狗子,应该也是江虎自己的安排,等于是在峡谷那个位置放了一个哨卡,他听到动静后好出来应变。



    倒是个人才。



    江虎开口道:“阿玲,她是你的仇人,你一句话,我就杀了她,为你全家报仇。”



    郑伯爷摇摇头,叹息道:



    舔狗一个。



    但这条舔狗,应该是舔成功了,因为女人已经家破人亡,不和舔狗在一起根本就生存不了。



    明明自己在大楚也是罪人的身份,不得不东躲西藏,在看见大燕的平野伯后,竟然开口说的话是想帮媳妇儿报仇。



    这个男人,应该是没什么野心的。



    有野心的男人,在此时才不会去管妇人想什么,他想为自己谋一条出路。



    至于这位妇人会怎么想,



    郑伯爷猜到了,



    郑伯爷相信,公主也应该猜到了。



    东躲西藏地在深山里生活,还不忘戴着首饰,做饭时也没留意到节俭过日子的细节,不知道自家男人下山采购一趟得冒着多大的风险;



    说白了,这位公孙小姐压根就不是踏踏实实过苦日子的人。



    “不,不报仇了,不报仇了。”妇人忙摆手,“都结束吧,都结束吧。”



    家族被灭之仇,她不想追究了。



    公主则道:“那是我皇兄做的事儿,与我何干?再说了,那会儿不都是各为其主,成王败寇罢了。



    何况本宫现在悔婚在先,已然是和我皇兄决裂,那笔账,再怎么算,也算不到本宫的头上。”



    “是,是,不怪公主,不怪公主。”妇人连忙道。



    江虎发出一声叹息,道:“公主这是想和平野伯去去晋地?”



    郑凡一边继续搅动着锅底一边笑道:“不然呢?”



    “我可以当没看见你们,那是因为我和摄政王有仇;但我不会送你们进山,因为我是个楚人。”



    “大家其实都是夏人,八百年前都是一家。”



    “呵。”



    江虎很是不屑。



    郑伯爷则开始捞粉条。



    公主手牵着公孙玲的手,对郑凡道:“相公,别光顾着吃,说话啊。”



    江虎则道:



    “说什么都没用。”



    郑伯爷一边吸溜着粉条一边在心里附和道:对,跟你说什么都没用,反正你家不是你做主。



    郑伯爷吃了半碗粉条两片腌肉,放下了碗筷,



    道:



    “一,随本伯等入燕后,生活上虽说不能和当年公孙氏在郢都时相比,但本伯可以保证锦衣玉食,丫鬟二十个,仆役二十个,厨娘另算。”



    这大杂烩,煮得真不好吃。



    “二,本伯可对天发誓,保护你们的安全,在我燕境,凤巢的人,不可能放肆。”



    前两个,是生活上的。



    第三条,



    才是重头戏。



    “三,我大燕皇帝陛下会为公孙氏新建御兽监,设掌事之职,由江虎兄弟任第一任掌事,第二任掌事,则是你们的孩子,这一职,世袭罔替,重现公孙氏之荣光。”



    江虎怒目圆瞪,呵斥道:“休想!”



    公主身边的公孙玲却直接对着自己丈夫喊道:



    “好,我答应!”



    “……”江虎。



    郑伯爷继续捞第二碗粉条,不好吃是不好吃,但他是真饿了。



    江虎看着自己的妻子,劝说道:“阿玲,我们是楚人,怎么能投靠燕狗,我们………”



    “你不答应,我现在就死给你看!”



    “公孙氏可是大楚贵族,怎么能做出这种………”



    “你现在是不是要逼我去死!”



    “私仇是私仇,国恨是国恨,燕人在玉盘城屠………”



    公孙玲摘下自己的发髻上的簪子,



    抵在了自己的脖颈上,



    看着江虎;



    先前淡然贤淑的妇人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对美好生活有着无限憧憬的女人。



    公主则在此时补刀道:



    “连本宫都要入燕了,公孙氏入燕,又有何不可?”



    “对,公主说得对,公主说得对。”公孙玲仿佛得到了鼓励,簪子刺入自己脖颈,血珠子已经流出,嘶吼道:



    “江虎,你答不答应!”



    江虎咬了咬牙,



    郑伯爷低着头继续吃着粉条,



    江虎起身,



    后退两步,



    对郑凡拱手道:



    “参见平野伯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