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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二章 赞美郑将军

作者:纯洁滴小龙

    “阿力啊。”



    “在,主上。”



    “你去看看那两条咸鱼腌好了没有,好了的话就亲手把他们挂到城楼上去做个展览。”



    “好的,主上。”



    樊力转身直接去了。



    郑凡则伸手拍了拍城垛子,道:“接下来,咱们怎么办?”



    梁程开口道:“主上,咱们其实已经深入挺远的了。”



    三晋之地很大,但成国也就是原本司徒家的势力范围,本就只有三晋之地的一半不到,论体量,比赫连家和闻人家单一比起来是要大,但比二者合起来,还是要小一些。



    望江则几乎是从天断山脉发源而下竖切了成国,将成国一分为二,眼下盛乐军已经渡过望江深入百里,可以说,已经是相当靠东了。



    站在边上的阿铭:“废话么。”



    郑凡则点点头,道:“我懂了。”



    阿铭:“………”



    阿铭忽然觉得,樊力离开后,这里出现了一个新的智商洼地。



    一个平日里很酷很冷漠的人,在发现自己忽然加入不进这个话题体会不到小伙伴的点时,他往往会有些慌,会很不适应。



    好在,郑凡马上继续道:



    “理论上来说,是可以的,但如果太过了的话,会不会起到什么不好的作用?”



    梁程笑了笑,道:



    “主上,靖南侯将咱们当作一支奇兵深入过江,他并没有将我们当作一个具体的手段,也对我们没有任何具体目标的限制。



    他唯一的要求,只是让我们尽可能地保存下来且在江东生存下去,尽可能地,去维系我们存在的效应。



    所以,理论上来说,接下来望江那里无论将要发生怎样的大会战,我们这一支兵马,应该不会出现在靖南侯桌案上的筹码中。”



    意思很简单,既然是奇兵,那就有可能出奇效,同时,也有可能一点儿水花都冒不出来。



    这是一个变量,按照靖南侯用兵思路,这一手棋,他下了,也就下了,等到正面对弈时,他不会去天真地期待这一枚棋子去发挥什么奇效。



    所以,



    哪怕盛乐军就在奉新城里磨洋工晒太阳,对前线的战局,也谈不上什么影响。



    阿铭继续冷漠脸,同时伸手拿出了自己的酒嚢,喝了一口,缓解尴尬。



    他,



    还是没听懂。



    郑凡双臂撑开,伸了个懒腰,对梁程道:



    “往上,还是往下?”



    “下去的话,起不到特别好的效果。”



    郑凡咂咂嘴,道:“但上去的话,可能有去无回。”



    阿铭觉得他们俩应该是故意的,而且,让阿铭有些意外的是,不知不觉间,郑凡居然已经成长到这个层次了,居然能让自己一时间体会到了……不明觉厉。



    然后,



    让阿铭很那啥的一幕出现了,



    郑凡扭头看向阿铭,



    问道:



    “阿铭,你觉得呢?”



    往上和往下是什么意思我都不懂,我怎么去觉得?



    但又不能跟樊力那个二傻子一样摸摸头憨厚一笑承认自己听不懂,



    阿铭只能道:



    “其实都有道理,还是得听主上决断。”



    随即,



    为了摆脱这尴尬的漩涡,



    阿铭道:



    “主上,酒嚢有点空了,我去装点血。”



    一场大战下来,血,是最为廉价的饮品。



    再继续留在这里,就有些过分尴尬了,所以只能血遁。



    郑凡则继续对梁程道:



    “往下,去楚国边境转转,其实最稳妥。”



    “但主上要知道,既然青鸾军得以过来,证明原本司徒家用来防御楚国的关卡,已经被楚人占领了。



    我军南下,能不能过关尚且不说,就算过去了,深入楚国,也很难讨到什么便宜。



    当然了,如果只是为了去刷一刷脸,顺带刷一刷声望,效果倒是可能不错。”



    “我懂,要是被楚人的城墙直接挡下来,就尴尬了,而且楚军这次只派出了青鸾军参战,国内虽说还在内讧,但至少不似表面上看起来那么乱糟糟和自顾不暇。”



    “是的,往上的话,逼近雪海关一线,其实对野人的牵制作用将会非常之大,野人王现在正在做的事,其实就是一边在招揽雪原的勇士南下入关补充他前线的兵马,一边则是将劫掠来的人口财货等等东西,运输回雪原上,口头上虽然说的是这里是他们圣族的故乡发祥地,所以必须要守住这里,但保本儿的生意,谁都会做的。



    楚人的青鸾军,占据着玉盘城一线,更像是一颗钉子,钉在那里,起到一个极大的战场钳制作用,属下觉得,就算我们截断了楚人的粮道,玉盘城内的楚军可能也不会出来,他们本身其实和咱们一样,都算是一支孤军。



    至于楚国境内会不会再派遣援军过来,属下觉得,除非前线局势完全糜烂又或者新任楚皇已经平定楚国内部,否则短时间内,楚人应该不会再添兵北上。



    也因此,我们在这里卡着的作用,可能也就不大了。”



    听到这里,郑凡点了点头,接过话,继续道:



    “而且,往上走更有一个好处,野人不是正源源不断地把他们搜刮来的东西运回雪原么,那就让他们替咱们打工,我们去截胡。”



    论搜刮东西,真的没多少人比野人更专业的了,因为队伍里有剑圣,同时,燕皇是想统治这里而不是完全打烂这里的两个因素在,使得郑凡就算想劫掠一下,也得注意点儿吃相,但野人可不同,野人完全是彻彻底底地刮地三尺,据说连陵墓都给人刨了。



    这些东西,要是能抢过来,那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里,盛乐将不用再去担心什么财政危机这种事儿。



    抢到的东西,积攒到一定程度后,就可以找地方掩埋藏起来,队伍里有薛三这个机关大师,外加梁程这个大僵尸经常被埋,



    所以他们藏东西的能力绝对是超一流的。



    就算是什么摸金校尉卸岭力士什么的想要来找,都极有难度。



    当然,这一切的前提都是建立在燕国最终战胜野人且收复整个晋地的基础上,但郑凡还是相信有靖南侯挂帅后,这一仗,必然会胜。



    往上走,将有极大的概率会碰到野人的军队,你去捅野人的菊花,野人的反应肯定会非常之大。



    但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凡是真正赚大钱的买卖,大部分都得将自个儿脑袋先挂在裤腰带上才能去干的。



    不过,郑凡还是提议道:



    “咱先在奉新城留三天时间,一方面是让部队休整一下,另一方面也顺带再看看楚人那边的反应。”



    “主上英明。”



    “行,就这么着了,不过通知薛三,他可以先行行动,向北转转,给大军开开视野。”



    “属下明白。”



    郑凡长舒一口气,悠悠道:



    “虽说已经定了路线,但我还是有些心虚,咱会不会太冒失了?”



    “咱没什么输不起的,就算真的输了,也能东山再起,主上无需忧虑,纯当一场游戏,说句不好听的,就算燕国都没了,咱们也能卸甲归田,大不了重新开一个客栈就是了。”



    “呵呵,别说,有时候我真觉得,当初在虎头城里继续开客栈的话,日子可能没现在这般精彩,但也能有一份恬淡。”



    “但我们可能已经死在民夫营里了。”



    回忆的心情被这一句话给破坏,



    郑凡点点头,



    感慨道:



    “是啊。”



    梁程见郑凡不说话了,转身打算走,但郑凡却又开口道:



    “阿程啊,接下来,就靠你了。”



    梁程微微有些惊讶,回过身看着郑凡,道:



    “主上这是说的哪里的话。”



    “我并不认为你比田无镜差,无论是在实力上还是在带兵方面。”



    这是实话,每个魔王的上限都很可怕。



    梁程不比田无镜差,其差别,在于自己这个主上。



    靖南侯上头是燕国,是燕皇,梁程上面是盛乐,是郑凡。



    论实力,梁程本身的实力还远远没恢复,还是因为受到自己的限制了。



    所以,简而言之,梁程和靖南侯的差别,在于有自己这个主上在疯狂拖后腿。



    梁程点点头。



    “阿程,眼下就这么多兵马,还是老规矩,怎么打仗,你说了算,我先前说的炒作、包装什么的,最根本的,还是得拿实打实的战果去说话。



    百年前,初代镇北侯一战成名,咱不见得就做不到。”



    梁程笑了,



    道:



    “主上放心吧,一万骑,已经够做很多事了。”



    郑凡走到梁程面前,伸手习惯性地开始拍肩膀,



    “就和你刚和我说的话一样,别怕把家底子打没了,打没了咱再挣就是了,辛苦挣钱,不就是为了关键时刻的潇洒么。”



    “我明白的,主上。”



    ……



    “粮草都给某烧了!”



    金术可指挥着手下。



    他们刚刚击溃了一支从东边儿搜刮粮食回来的小规模成国叛军队伍,也不晓得这支队伍是怎么的,运气居然差成那样,居然没有碰上先前从奉新城里逃出来的同伴,还傻乎乎地一门心思地向奉新城赶,被金术可率领麾下两百骑一冲即溃。



    追逃是懒得追了,但这些搜刮来的粮食,必须得销毁掉。



    奉新城的粮库其实也是这个待遇,为了满足小朝廷的吃喝用度,司徒毅麾下的叛军们可没少祸害四下,毕竟是土匪窝嘛,想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地过日子,就得大肆劫掠。



    粮库里的粮食其实堆积得不少,但粮食毕竟和财货不同,财货好储存也好藏,但粮食就不好办了,因为盛乐军是要进行转移的,所以留足自己可以携带的粮草后,其余的粮食,全都付之一炬。



    甚至还骑兵分出好几股,打破奉新附近的坞堡,焚毁他们的存粮,尽可能的,让这块区域进入粮荒。



    这些事,其实都是瞒着剑圣去做的,不过剑圣似乎早有预感,且先前就被郑凡打过预防针,所以这段时间,他都留在军营帐篷里打坐恢复,没有外出。



    金术可伸手拍了拍大皇子的肩膀,笑道:



    “贵人,伤无大碍吧?”



    大皇子点点头,道:“没什么大问题。”



    夺门一战,大皇子受了伤,其实伤还没好利索,可能会影响他的战斗,但并不是很影响他的活动。



    到底是武者体魄,耐糙。



    金术可扬起马刀,对手下喊道:“都麻利点,烧好了粮食,向北再探探。”



    “我们这是要北上?”



    大皇子一直老老实实地做他的校尉,小气的郑将军也就真的拿他当一个校尉来看待,坚决不给他进帅帐染指自家兵权的机会。



    所以盛乐军的大方针,大皇子是不知道的。



    金术可回答道:“我也不晓得,但估摸着应该是了,将军让咱们向北面多探探,接下来的路,可得小心点儿了。”



    是得小心了,因为往北的话,就算是进入野人的控制区了。



    接下来的数日,大皇子见识到了这个叫金术可的蛮族将领的谨慎,虽说一直在口头上瞧不起野人,骂他们是小婢养的。



    但真正在战场上时,他的任何一个决策,都透露着极为清晰地小心翼翼劲儿。



    哨骑的散布,行军时的隐蔽,夜晚休息时的布置,等等的一切,都精细入微。



    这些经验,都源自于金术可在荒漠上的生存。



    只不过那时候,他的对手是别的蛮族部落又或者是镇北军,而眼下,对手换成了野人。



    一边和后续大军保持着联系一边继续向前探查,三天后,众人在溪水边咀嚼着干粮时,金术可脸上露出了一抹轻松的神情,



    道:



    “这帮野人崽子许是入关后乐翻了天,这一路所见所看,他们估摸着是连吃饭的家伙事都给忘光了。”



    一定程度上,雪原野人因为生存条件恶劣,所以和蛮族在某些方面很相似。



    但依照这三天的所见所闻包括尝试性地伏击了两次小股野人兵马的成果来看,至少在这大后方,野人真的可以说是有些肆无忌惮了,过分大意。



    大皇子默默地吃着炒面,听着金术可的分析,以前的他,就算是下放到军中历练,但和真正的基层,其实还差了一层。



    再者,镇北军在荒漠中对蛮族一直是压制状态,你没有作为弱者的环境和心态时,一些东西,你真的无法体会和感悟到。



    “贵人,再往北一点儿,那儿有一座城。”



    “明安城。”大皇子说道。



    身为前东征大军主帅,地理上的标识,自然是烙印在脑子里的。



    “哦,原来叫这个名儿啊,呵呵,那里应该是一个榷场吧。”



    前方野人部队劫掠过来的人口、财货等等东西,在转运回草原时,都将经过这里,按照缴获分配,各个部落在这里派出押送的小头目,在这儿进行交易。



    有些部落缺人口,有些部落则缺铁器,有的则缺其他,战利品在这里进行再分配;



    然后再由各个部落的人分批次继续运输回去,过雪海关,入雪原。



    前方抢,后方分,这是很原始的一种战争模式,因为战争几大特质之一,就是掠夺。



    金术可很熟悉这种方式,因为荒漠部族每次联盟起来攻打一处时,都是这么做的,用北先生的话来说,这就是一群未开化的土匪行径。



    对此,金术可也深深感到羞耻,原来以前的自己,居然那么不堪。



    幸好有北先生的教导,告诉他们应该为什么而战,跟随在郑将军的将旗下,他们将为自己的家园为自己的未来而战,为了信念和信仰而战。



    信念和信仰是什么,金术可不懂。



    北先生解释过,意思好像是你的孩子,你的老婆,比如盛乐城的不愁吃不愁穿以及你的美好生活。



    金术可有时也会疑惑,因为以前在荒漠部落厮杀时,抢劫东西,不也是为了孩子婆姨能把日子过得更好一些么,二者,有什么区别?



    不过,金术可并不认为北先生说错了,他觉得,应该是自己没能领悟到北先生话语中的真谛,对,一定是这样!



    “咱们要打这里?”大皇子问道,“这座城,城内城外,可驻扎着不下两个万户。”



    野人的军制很好观测,每个万户都有着属于自己的独特旗帜,或者是部落图腾。



    明安城作为野人至雪海关前最后一道屏障,又是榷场中心,自然有重兵把守,而且,若是前线战事不妙,这里还能接应野人大军主力回雪原。



    盛乐军,满打满算一万骑,攻打一个有着两万野人驻扎的城池,难度会非常之大,因为野人的士气和作战信念,都远远高过奉新城的司徒毅小朝廷。



    望江之站,野人大军强行冲击左路军大营,最终将左路军赶下了江,作为当时的统帅,大皇子自然是记忆犹新。



    且就在距离这里不远处的西侧,还有一个野人的军寨,距离也就数十里,一旦明安城有情况,那边随时都能抽调兵马回援过来。



    “先看看,既然郑将军领着咱们往北走,总是有地拉屎的。”



    是有的放矢。



    但大皇子已经习惯了金术可这种强行夏语的方式。



    “我是觉得,我们再继续深入下去,会有危险。”大皇子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说道。



    他恪守着此时自己的本分,不管心中有什么想法都不会去找郑凡去说,一支军队里,哪有随随便便一个校尉就能去见将军说话的道理?



    所以,一些事,只能对自己的上峰,也就是金术可说。



    金术可扭头看向大皇子,指了指自己的鼻子,笑道:



    “贵人,你是指我们有危险,还是大军?”



    “大军。”



    “哦?”



    “奉新被破的消息,根本就没有做隐瞒,因为太多溃军逃出去了,按照日程来算,前线的野人和楚人,应该已经收到了消息。



    我们北上,固然是自入虎穴的惊人之举,但野人或者楚人只需要派遣一支兵马去奉新城,再顺着痕迹查看下去,洞悉到我军的位置其实不难。



    再者,您在这两日命令我们吃掉了好几股野人游骑,野人不傻,他们的军制看似松散,实则是有着一套自己的方式。



    我们应该已经暴露了,而我们的暴露,其实也等于将一直跟随在我们后方的大军也给暴露了。



    先前我与大人去明安城外观察过,野人对晋地的劫掠必然还没有结束,在他们得知靖南侯挂帅的消息后,迫于靖南侯的名声,肯定会加快步伐将劫掠来的一切运转回雪原做最大的保险。



    但您现在看看,明安城外,可还有运输奴隶和财货的队伍进出?



    整座城池,看似照旧,但其实已经外送内紧,这分明是在等着咱们。



    且我还断定,外围区域,估计也有野人的兵马在绕过奉新城后,向这边进行摸索和排查,一张渔网,应该已经快笼罩到我们头上了。



    我们此时在盯着那座明安城,盯着那城里的财货和奴隶,但野人,可能已经在盯着我们了。



    这些话,我不方便去和郑将军说,恳请大人去向郑将军进言。”



    在大皇子看来,郑凡北上此举,固然很出其不意,但人野人也不是傻子,尤其是那位野人王极其麾下的那几个野人大将,也都不是好相与的角色。



    眼前的明安城,可能就是诱饵。



    金术可挠了挠头,沉默了一会儿,却道:



    “对不住了贵人,这些话,我不能说。”



    “为何?”



    大皇子在盛乐军里待久了,自然清楚这支军队里的一种氛围,一种全员膜拜信服郑将军的氛围。



    对这个氛围,大皇子并未有什么排斥,因为这已经是大燕的传统了,当初镇北侯和自己父皇演戏的时候,多少镇北军梦里都做着杀入燕京将皇帝龙椅抢过来给自家侯爷坐的美梦?



    靖南军的将士,毫不夸张地说,只要靖南侯一声令下,他们就真的敢陪同自家侯爷去“清君侧”!



    但大皇子觉得,崇拜和追随也是有一个度的,至少,建言,是可以用的。



    金术可将手中的水囊摘下,



    道:



    “因为贵人您说的话,在我部作为先锋军出发前,将军已经和某说过了。”



    “他是故意的?”



    所以,故意击杀野人小股游骑也是故意的?暴露位置,也是故意的?



    为的,就是调动野人在这块区域的兵力向自己靠拢包围?



    如果说,这一切都是郑凡算计好的话,那么所面临的局面和危险,郑凡肯定也已经考虑到了。



    大皇子一时间居然有些庆幸,庆幸自己遵守规矩没去中军帅帐找郑凡去说这个,否则,自己的脸,可真的丢大了。



    “如果说这一切都是郑将军的谋划,那我只能说,郑将军用兵之法,在我之上。”



    金术可闻言,脸上当即露出了深以为然之色:



    “我们家将军,不仅仅是在用兵上出神入化,还精通锻造、冶炼、建筑、行医、诗书、天文地理,



    这世上,就没有我家将军不精通的事情,能追随将军的步伐前进,是吾等今生的荣耀。”



    说着,



    金术可右手握拳砸击在自己左胸口位置,发出一声闷响。



    与此同时,



    周围原本正在歇息的蛮族士兵们,也一起面露严肃之色做出了一样的动作。



    每次北先生演讲完了之后,都会带着大家一起做这个动作,来表示对郑将军的尊重和赞美。



    身为皇子,对此情此景,自然本能地会觉得不舒服。



    因为不出意外的话,只要这支军队继续发展下去,大燕将会再多出一支类似靖南军一般,只知大帅不知陛下的军队。



    但,



    大皇子随即又释然了,



    反正这已经是大燕的传统了,再说了,用得着自己去担心么?



    自己本就没觊觎过皇位,要担心,也该是老二去担心才是。



    或者,



    小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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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点卡文,今天就一更了,唔,这章字数还是不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