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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节老辣宋江

作者:山水话蓝天

    这一日,又一个江湖好汉慕名而来。



    是个极年轻的汉子,背弓持枪,但很潦倒。22ff.com



    宋江以为又是来打秋风的,客气地接待吃饭准备掏银子送走。



    那汉子感动了,想把宋江由短期饭票改为长期。



    “久闻宋公明侠义仁孝大名,小人王四愿追随左右效犬马之劳。”



    无根无识落魄好汉投靠自然欢迎。正缺人手呢。



    只是你本事咋样啊?



    王四?



    没听说过。



    废物,俺宋江岂能收留?



    用你,还不够丢人钱。



    俺的银子不是白来的。花的银子不亏才好。你还是拿点银子远远离开,走得越远越好,替俺更远地扬名立万才对得起俺这片心。



    "呵呵......宋江只是微末小吏,没什么前程,用壮士,只怕委屈了壮士。"



    王四在社会上混些日子了,知道想有长期饭票,得显本事。



    “小人自幼好枪棒射箭,人送浑号赛伯当。愿向公明哥哥现丑。”



    伯当是谁?



    隋末唐初,势力最大的瓦岗山义军首领李密手下有个心腹大将叫王伯当,人称枪箭双绝,骁勇过人,也有计谋,对李密不能用忠心耿耿形容,应该是死心塌地。李密也非常信任依重他。最后两人降唐又反唐,王伯当讲义气,致死不背主,死在一块。



    宋江明白这个,一听顿时有了兴趣。



    真要是王伯当似的人物,你不留,也要设法留住你的人和心。



    宋江自信有此手段。



    在他心里有个最理想的王伯当式人物,正是结识的小李广花荣。



    只是花荣是军官,出身将门,身份地位比他高,根本收不得。



    宋江不是一般地喜爱花荣,早盘算好了,现在展现仁义和见识抱负,谦卑诚心结交,以后万一走上另一条路,自然要用一切手段拉花荣投靠,并牢牢锁定他当俺宋江版的王伯当。



    眼前能有个替代版本先用着,也是喜事一桩。



    客气几句,找地一试。宋江高兴了。



    好箭法!



    比不得花荣,也已经很难得了。这猎弓比不得军队制式弓,也影响了发挥。枪法好坏判断不出来,看耍得漂亮威风,应该是不差。



    “壮士如此本领,怎么不去投军,建功立业也搏个封妻荫子?”



    王四一叹:“小人是西北人,投西军很方便。可军伍饭哪那么好吃?上阵打仗危险不怕,怕的是舍命报国,立了功劳也白搭,只便宜了那些树大根深的将门。小人这样的出身,在军中哪有出头之日。一不留心恶了上官,被随便一刀砍了,很常见。死得不值。死得冤枉。”



    “公明哥哥德名远播。小人一路走来,不知听过多少次赞颂,仰慕不已,若能投入门下常伴左右,就是当个小厮,小人也乐在其中。”



    宋江再看王四,小伙子相貌清明,不带劣相,嘴巧机灵。



    可用。堪用。正适合帮助处理那些生意。



    “壮士既然心意已决。宋江何幸也。”



    王四立即乖巧跪拜:“小人誓死效忠主人。”



    这是认了主仆关系。



    宋江更加满意。



    “王四啊,也别赛伯当了。大号就叫王伯当正合适。”



    这句语气随意亲切的话,在王四听来就象是家中英明长辈的亲近、赞赏、认可、喜爱。这可是大名鼎鼎的及时雨说的,顿时激动非常。



    宋江轻易就收住了他的心。



    这个王四正是书中贪杯醉酒失信,害了九纹龙史进的那小厮。



    但同样的人,在不同的领导手下能发挥不同的作用。



    宋江和史进在识人用人水平上相差太远。史进用不好王四,招来灭门之祸。宋江却用得顺手,控制得牢靠。从此多了个忠心得力仆从。



    这天,宋江得知县时文彬秘密差遣,为时县令上东京送礼。



    都头朱仝护送,带两个衙役赶车陪行。



    晓行夜宿,一路上遇到几拔毛贼,不用朱仝出手,王四要显示忠心为主和本事,练枪试箭就杀散了。



    朱仝厚道,称赞王四勤快忠心有本事,恭喜宋江有此仆从。



    宋江心中得意,却笑着正色道:“贤弟只说对了一半。宋江何德何能?能和贤弟这样的英雄同僚共事,日日相处,能有伯当这样的壮士为伴,宋江之幸也。上苍待宋江确实不薄。感谢天恩浩荡。”



    说得两人不禁反思宋江的仁德好处,心里那个热乎啊,对宋江的胸怀越发佩服,越发亲近或忠心。



    临近东京,任务能完成了,一行人紧绷的神经松驰下来。



    走在阴凉赤松林中,朱仝感叹:“想不到繁华京城左近居然也能有此大片古林。公明哥哥请看,那棵只怕有数百年岁龄,真是难得。”



    宋江笑道:“兄弟是第一次来不免稀奇。反正也不着急赶回。咱们不妨多留几日,也好好见识一番帝都繁华。”



    朱仝扶须笑了笑,突然道:“千万别逢兵灾。不然,这片好林就成了攻城利器。清凉美景成了人间惨剧的帮凶”



    凶字未落,林中窜出两蒙面汉子,都持朴刀,一声不发凶猛扑来。



    京城附近居然也有强盗?!



    众人惊讶不已。



    朱仝长年和罪犯打交道,反应迅速,取刀在手,边迎边大喝:“二贼只怕本事不弱。一路都是王兄弟出手。俺手痒,单独会会他们。”



    转眼刀光霍霍,三人战作一团。



    宋江这才顾得看清二贼一光头似个和尚,另一个似个道士。



    和尚身膀异常粗壮,露出的半边脸,生得眉如漆刷,脸似墨装。



    此时不过四月末,天气乍暖还寒。此人却只着单衣,胸襟半敞,露出乱生的黑乎乎胸毛,疙疙瘩瘩的一身横肉,胸脯下露出黑肚皮来。



    一看就是猛士。



    道士身材瘦长,面目恶丑,双目阴戾灵活。



    这也不是个善碴。



    二人一个力猛刀重,硬打硬砍,横冲直撞,异常凶猛;一个身体轻捷灵便,奔纵跳跃,灵活游斗,见缝插针,时不时空袭突袭。



    他们配合默契,各展所长,组合起来杀伤力很高。



    朱仝一上手,一时不适应,竟被打得连退数步,被压在下风。



    宋江吃了一惊。



    朱仝,他很清楚,长相义气象关公,本事也象,绝对的好手。



    雷横英雄,本事大脾气大,平常切磋不见什么,真闹起来根本不是朱仝的对手。此二人居然能杀得朱仝险象环生,当真了得。



    绿林常识:僧道尼敢抡刀子行凶,必有秘技傍身,都不是好惹的。



    眼看到京城了,千万别在最后关头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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