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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5章 越琳篇 亲昵

作者:溪落雨

    瑞奇那边沉默了一会儿,“还没有。现在事态已经容不得乐观了,以前和尚衡一组的那个巴特小胖子,我和你提过的吧,也动用欧洲家族的关系开始找了。但是依旧一无所

    获,所以我们现在不得不往最坏的方面想。”

    “如果尚衡和暮白真的出了什么事了,我觉得可能拉整个莫家陪葬。”莫斯越喝了口咖啡,沉声,“你别太小看他们,尚衡和暮白不是那么容易就死的人。现在得不到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如果人真的死了,按照他们两个的身份这消息根本捂

    不了多久。现在顾家倒逼莫家是正确的,逼的越死,他们才会露出马脚。”

    “如果莫家的老头子硬要找我麻烦那现在就该八抬大轿的求我回去,不过这个行为也太蠢了。请佛容易送佛难,再说我可不稀罕。”

    瑞奇忧心忡忡,“斯越,你可要保重啊。万一你也出什么事就剩我和墨寒大哥,我…”莫斯越听的瑞奇一副要哭的样子,甚是无语,“我是那么容易出事的吗?”

    瑞奇在另一方抹泪,“以前我也觉得尚衡和暮白无所不能。他们那么厉害,好像什么事都能做的很好。可是这次失踪我是真慌了。”

    “你也是,平时也喜欢闷声不吭的干大事,万一出事谁也不知道。你最近有什么事要忙吗?”

    莫斯越面无表情,“参加运动会。”

    瑞奇:……

    等等,他是否是听错了什么?还是昨天熬夜太过劳累而产生的幻觉?

    瑞奇一脸不可思议,“你说啥?参加运动会?你不是死宅吗?”

    “那是你。”莫斯越澄清,“我可不是战五渣。”

    瑞奇,“黑客本来就是死宅啊,你见过哪个码代码的打架牛逼的?我就是体能垃圾嘛。程序猿的痛你不懂!”

    莫斯越,“所以我参加运动会是件很正常的事,不用大惊小怪。”

    瑞奇,“可我还是觉得不正常,你以前对这类活动从来不感兴趣的。现在给我的感觉就是…你到底哪根筋抽了居然也开始参加这种以前最反感的活动了?”

    莫斯越能和顾尚衡他们打成一片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这群人拥有一个共性,那就是:不是大事别找我,独自美丽,勿cue。

    对具有寻常人烟火气的活动基本不参与,活的像个神仙一样。现在莫斯越居然会破天荒的参加运动会,给瑞奇生出一股,啊,原来他真的是一名正常的高中生的感觉。

    而不是一群在别人眼里显得特别特立独行的少年。

    瑞奇心中蠢蠢欲动,“蓝爵什么时候办运动会?我可以去参观吗?”

    “就你那不良少年的打扮,连门都进不来。算了吧。”莫斯越打击道,“除非你愿意摘掉那一排耳钉,把一头奶奶灰染回来,还有刺青,啧…”

    瑞奇顿时为难遗憾,“那算了,改是不会改的,我就爱这种cool boy风格!”

    莫斯越,“…你那是中二。”

    “我不听我不听!”瑞奇说着,强调,“明明暮白也是这个风格。”“人家又没有染发纹身,就是行事作风酷。你这是表面上酷。说实在的,你这么打扮家里人不说吗?”即使是他,莫嘉莉对他出入酒吧的事都会严厉责问,认为这不合乎规

    矩。

    更别谈瑞奇这种家世和家教了的。不得被父母念经念死?

    瑞奇得意洋洋,“他们管不着我,我上面哥哥姐姐顶着,继承家业又用不上我。这辈子当个米虫都行。”

    莫斯越:……

    那未免也太没有理想了。

    又聊了一会儿,莫斯越准备结束语音通话,在结束之前,瑞奇还是忍不住强调,“说真的,要是你那边出什么事一定要第一个通知我们啊。”

    莫斯越应了一声,“放心,会给留信的。”

    瑞奇得到了保证,这才放下心来结束了通话。随后,莫斯越又收到了艾琳的消息,她晚上出来遛狗,遛着遛着就到他家附近了。莫斯越看到消息后,很快下楼。果然看到艾琳坐在一个巨大的花坛上,手上还牵着一条

    狗链子。她看到莫斯越后,开心的朝他挥了挥手。莫斯越朝她走去,艾琳脚边的拉布拉多见了他开始有些敌意,然而一人一狗对视了会儿后,狗狗就很没志气的躲到了艾琳的身后

    。

    艾琳见状,蹲下摸了摸他的小脑袋,笑道,“真是胆小鬼啊。”

    莫斯越见到她牵着狗,挺意外,“你家养的?”艾琳点点头,“对啊,不过是我捡回来的,求了好久爸妈才同意我养它。”

    “它叫什么名字?”

    艾琳,“菠萝,小名菠萝,大名阿菠萝。”

    莫斯特:?

    “阿波罗?古希腊神话里的太阳神吗?”莫斯越心中暗自震惊心想艾琳取名的爱好还挺特殊的。

    艾琳狡黠一笑,“不是啊,就是水果名。这样叫起来有趣嘛。”

    莫斯越:……

    艾琳问他,“斯越,你喜欢宠物吗?”

    莫斯越无感,“一般,算不上喜欢。照顾起来太麻烦,没耐心。”

    “可是以后我是一定要养宠物的,没有狗狗的生活对我来说不完美。”

    听了这话,莫斯越神色略有些别扭,“为什么?狗那么重要?”

    “当然啦,是非常重要。”艾琳神采奕奕的,“我超喜欢狗狗,从小就喜欢。”

    见到她的神情,莫斯越倏然想起自己以前在网上无意间阅读到的热点信息。

    什么交男朋友不如养条狗之类的…

    这种标题党他当然没兴趣点进去看,但是女朋友太喜欢狗就很令他…等等,他现在是连宠物的醋都要吃吗?

    不过男朋友不如狗什么的,那是绝对不能忍的。

    莫斯越强调,“养可以,但是不能把狗排第一位。”不然他就不要混了。艾琳听后,笑眯眯的伸手去抱他,“当然你是第一啊,我最喜欢的是你。别人无可取代的。”听了这样的甜言蜜语,莫斯越甚为心满意足,以至于看向那只拉布拉多的眼神

    也和蔼了许多。

    拉布拉多见状歪了歪小脑袋,表示迷惑。

    两人一起开始在公园遛狗,晚上在公园散步的人有很多,莫斯越都不知道自己多久没来公园这种地方了。

    和艾琳在一起后,最明显的变化就是让他原本偏离正常生活的轨迹逐渐修正。两人沿着湖边散步,艾琳有问过他的暑期计划,有没有什么事是她能帮忙的呢?

    他回答,什么都无所谓,只要你在我身边。

    只要艾琳存在于他看得到的地方,对他来说就是最大的慰藉与需求。彼时的艾琳还察觉不到这话的分量,直到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们在一棵大树下亲吻,旁边的拉布拉多好像很迷糊主人和这个陌生人的亲密举动,因为十分不理解,就壮着

    胆子的挤到两人中间。

    事后,艾琳蹲下来用食指轻轻顶了一下它的小脑袋,发现她的小菠萝有时候好像有时候也不是很体恤人心啊。

    “看来下次不能带你出来见他…”艾琳小声道。然而小菠萝依旧听不懂,开始围着两人打转。

    莫斯越被坏了好事,心中却还惦记着,“下次双倍还我。”

    艾琳脸红,“那得看你表现…”莫斯越俊眸微敛,“嗯?什么表现?”